龙钰机械在中国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获悉,关于加快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机制:
(一)健全服务主体培育机制。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加快培育各类服务组织。积极引导农机、农资等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社会化服务,采取市场化运作,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质量。引导各类服务主体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人才等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鼓励金融、保险、邮政等机构与服务主体开展深度合作,做大做强服务主体。开展玉米播种机、地膜覆盖机、秧苗移栽机等小型农机的推广服务,通过政策支持、资金倾斜等方式,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基层供销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户等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联合与合作,进一步做大做强,积极为农户提供适合当地农业生产需求的托管服务,逐步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各异、市场认可的服务模式。重点抓好 15个省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培育示范县建设。
(二)健全托管方式创新机制。鼓励农技指导、信用评价、保险推广等公益性、综合性农业公共服务主体与农机作业、统防统治、加工储存等生产托管服务主体通过市场方式加强联合合作,推动服务链条横向拓展、纵向延伸,促进各托管服务主体多元互动、融合发展,为服务模式升级提供保障。支持托管服务组织积极内引外联,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逐步形成完整产业链条,助推全程服务发展。加强农机推广:玉米播种机、大豆播种机、小麦播种机。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用,领办托管组织或组织专业服务户开展托管服务,通过发动宣传组织普通农户参加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获得收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组织各类服务主体围绕同一产业或环节,以资金、技术、品牌等要素为纽带,打造一体化服务组织体系,尤其是联合吸收专业服务户加入,推动服务模式由小规模、专业化、少环节向多环节、全产业链托管和股份合作模式转变,进一步密切托管服务组织和农户双方的利益联结。
(三)健全利益分配联结机制。合理兼顾托管服务组织、村级组织、农户三者利益,建立公平、合理、规范的利益分配机制,鼓励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合体,实现多方受益。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各类托管服务组织在为农户提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时,要注重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用,通过村级组织来宣传发动和组织全村农户或成方连片成规模参加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村级组织提供合理的管理费用或收益分红,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壮大村级组织实力,提高服务村民能力。同时提高对秸秆利用的农业机械:玉米秸秆粉碎机、小麦秸秆粉碎机、饲料粉碎机、大豆秸秆粉碎机的政策支持。村级组织还可以通过领办托管组织或组织专业服务户加入规模较大的托管服务组织来开展托管服务。托管服务组织要注重保护小农户的收益权,服务行为和服务价格要自觉接受农户监督,收益分配向农户倾斜,形成良好的服务品牌形象,提高托管服务信誉度。
(四)健全托管服务监管机制。加强规范引导,积极推行“约定有合同、内容有标准、过程有记录、质量有追溯、结果有奖惩”的服务方式。探索制定省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合同文本,明确合同的标的、期限、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服务效果评价、违约责任等内容,提高合同的规范化程度。加大对玉米播种机的政策支持。强化双方合同签订和服务价格的指导和监督,积极帮助农户和服务主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服务纠纷,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切实维护服务双方合法权益。各市、县(市、区)要建立托管服务主体名录管理制度,建立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代表、技术专家等多方参与的服务主体资格审查监督机制,对于纳入名录管理、服务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组织,予以重点扶持。
(五)健全服务能力提升机制。帮助服务组织积极引进先进技术装备,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扩大市场占有率。支持托管服务组织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细化服务规范,明确服务流程,提高服务影响力,增强服务美誉度。继续开展农业生产省级示范托管服务组织评定和托管服务品牌“二十强”创建活动,引导各类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力大、自身发展有基础、服务有市场、壮大有潜力的服务组织开阔视野,挖掘潜能,塑造自身形象,增强品牌意识,通过商标注册等形式依法加强自身保护,维护品牌的公信力和自身权益。